泸沽湖位于云南丽江市宁蒗县永宁乡,距县城74公里,属省级旅游区。这里的村落民房多系“别木为屋”的井干式建筑,构成独特的摩梭民居景观“木楞房”。落水村现有76户旅游接待民宅,人口816人,年接待游客40万人(次)。随着泸沽湖和摩梭文化知名度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游客逐渐递增,但泸沽湖的旅游接待几乎都由“落水”、“里格”等湖边村落大量的“木楞房”来完成,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旅游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加之“摩梭人”对火文化的崇拜,火塘昼夜不熄,这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为切实加强落水村消防安全,确保旅游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火灾的发生,保障泸沽湖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1998年起,泸沽湖村委会和落水村民小组就对落水村的消防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切实把落水村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过落水村村民和县旅游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单位立足现状抓防火,按照着眼未来求发展的总体思路,泸沽湖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机制
落水村自从事旅游服务以来,利用自身独特的摩梭文化及民宅兴起了家庭式旅游接待,从中得到了实惠,村民也从此看到了致富的希望,因此各自在自己的宅地兴建了以摩梭风格“木楞房”为主的旅游接待民宅。然而,由于当时缺乏规划,村民自由建造,形成了房屋相互毗连的局面,这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基于已形成的现状,泸沽湖村委会和落水村民小组对落水村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立足现状,依靠自己,以人防为主,走群防群治的路子。这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在村民中以“以一带十,以十带百”的方式开展“做好落水村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活动,通过大量的宣传教育,干部群众及村民的思想得到了统一,做好落水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也得到了提高,为做好落水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逐步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
随着泸沽湖旅游业的兴起,游客量不断增加,做好泸沽湖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为加强对落水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云南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暂行)》的规定,永宁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主任, 分管消防工作的乡领导、派出所所长、教办主任、武装部长为副主任,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宁乡防火安全委员会; 泸沽湖村委会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 村委会成员、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落水村民小组也结合本村实际成立了以村长为小组组长,落水村义务消防队成员、驻村重要宾馆酒店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村民防火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落水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形成了政府组织、群众自治、人人参与的消防工作的新格局.通过各级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落水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是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为使消防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达到“以规章管火、以制度约火”的目的,落水村紧紧围绕《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义务消防队职责》、《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落水村村民防火公约》、《落水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落水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落水村日常巡查制度》、《落水村消防宣传工作制度》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各相关组织和人员,对照职责,落实制度,切实强化对旅游接待重点场所、重要景点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是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机制
为使落水村一旦发生火灾后能够及时予以控制和扑救,自1998年以来对承担旅游接待任务的民宅及各重要活动场所逐步配置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模较大的场所和部位设有消防水池以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结合道路改造工程,落水村于2006配置了47具室外消火栓,并严格规定新建建筑必须预留足够的防火间距,通过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我村于2004年7月在县消防大队的帮助指导下,在原有的火灾应急队的基础上组建了有19人的落水村义务消防队,配备了2台机动泵、10盘水带和4支水枪以及人手战斗服一套等灭火器材装备,为落水村的消防保卫任务增添了力量。义务消防队组建以来,负责人员大胆管理,加强对人员的体能和业务训练,根据当地的相关情况,对一些重点单位还制作了灭火预案,义务消防队分两个组,每组每个星期负责对整个落水村重要活动场所进行防火巡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及旅游高峰期,义务消防队安排人员执勤。2005年3月份,在宁蒗县消防大队的指导下,义务消防队还组织对一些重点单位进行灭火演练,提高了灭火技能。
五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制
为使落水村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村委会建立消防宣传阵地,设立消防公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在村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义务消防队每月派人深入落水村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季度要对辖区进行一次消防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加强学生放假期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按照县消防大队的安排部署,在 “119”消防日活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对落水村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农村赶集、开会、科技下乡等活动中,义务消防队组织人员向村民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逐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对旅游接待场所粘贴消防安全警示语,提示游客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在风高物燥期间,专门有人负责吹牛角号提示村民注意防火。通过对落水村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落水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