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腾冲旅游区积极探索解决村(社区)干部待遇、建立村(社区)干部激励关怀机制的新路子。
腾冲旅游区于2008年1月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对村(社区)干部的在职待遇、离任后保障机制等进行调研,摸清底子,掌握了村(社区)干部的现状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县制定了《腾冲旅游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任职待遇实施办法(试行)》(腾办发[2008]30号),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从县财政中投入170余万元,一是将在职村(社区)干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按规定比例个人承担部分由村(社区)干部个人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助,县财政每年支出近100余万元,
腾冲旅游区财政按每年省平均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增幅;二是在现有待遇的基础上提高定额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村(社区)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社区委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县财政每年支出65万余元。
4月21日,由
腾冲旅游区委组织部组织劳保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分8个组到全县18个乡镇进行宣传介绍。